2025年6月7日,登封市民郝平立遭遇了一场离奇的资金纠纷。这位煜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在为公司转账时因银行系统显示问题误将20万元转入登封市昱达建材有限公司账户。更令人震惊的是,尽管郝平立第一时间向农业银行反映情况并得到退款承诺,这笔资金却在银行知晓系误转的情况下被擅自划扣。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
转账失误引发连锁反应
事发当日14时50分,郝平立通过工商银行手机银行为公司转账。由于系统显示"登封市昱达建材有限公司"和"登封市煜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两个名称相近的账户相邻排列,且均为农业银行账户,导致其误将20万元转入建材公司账户。
"转账后立即与会计核实,发现款项未到账,查询才知转错了。"郝平立回忆道。意识到失误后,他迅速采取行动:先是前往中国农业银行登封市支行反映情况要求冻结资金,却被指引至颍河路分理处;到达分理处后又被告知周末不办理业务。
银行承诺成空 资金遭擅自划扣
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郝平立先后联系了农业银行95599热线、及110报警平台。当日稍晚,一名自称颍河路分理处负责人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郝平立,明确表示:"如果是因银行扣划的话,写个情况说明就能退还,就是弄到总行也得返还。"
然而6月9日周一,银行态度突然转变,建议郝平立通过诉讼解决。经查证,该笔资金已被银行依据与昱达建材公司的借款合同直接划扣。值得注意的是,这笔款项是当天新转入的资金,明显不属于昱达建材公司的正常经营收入。
银行三大争议行为遭质疑
郝平立的代理律师指出,农业银行在此事件中存在三大违规行为:
首先,银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在明确知晓款项系误转的情况下,未对资金性质进行任何审查即行划扣,违反金融机构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基本义务。
其次,划扣行为违反合同常理。即便存在"自动划扣"条款,也应限于借款人合法所有的资金。案涉20万元系当天误转的新入款项,明显不属此列。
第三,银行违背协助义务。作为金融服务提供方,银行有责任协助客户纠正操作错误。郝平立第一时间要求冻结资金并获承诺,银行却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
维权陷入僵局 二审聚焦银行责任
一审法院仅依据借款合同认定银行划扣行为合法,未考量银行在资金误转情形下的法定义务。郝平立现已提起上诉,要求改判银行对20万元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银行明知是误转资金,却仍擅自划扣,直接导致我无法通过不当得利程序追回款项。"郝平立表示。其上诉理由强调,银行行为违反《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原则和过错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暴露出银行系统在客户资金保护机制上的重大漏洞。一方面转账操作界面设计存在误导风险,另一方面紧急情况处理机制形同虚设。特别是在客户已明确告知误转并获承诺的情况下,银行仍执意划扣资金,其行为合理性值得商榷。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处理客户资金时应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其明知资金可能存在权属争议仍擅自处分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错。
这起事件暴露出当前银行业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忽视了服务的人性化。当客户因系统设计缺陷遭受损失时,银行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如何补救,而非如何推责。
在数字化转型的大潮中,银行更应牢记"金融为民"的初心。完善系统设计、健全应急机制、提升服务水平,这些都不应是口号,而应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客户的信任与尊重。
农业银行登封支行及颍河路分理处未就此事作出进一步回应。本案二审正在进行中,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这起看似简单的转账失误事件,实则拷问着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安全的保障责任和服务承诺的严肃性。在电子支付日益普及的今天,如何平衡系统自动化操作与人工应急干预,成为摆在银行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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