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辽宁宽甸动处腐败及背后保护伞
我是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一名普通百姓,今天实名发声曝光当地政府动迁,公职人员借动迁工作之便,为特定关系户被动迁的公职人员李某(政府公职人员),郑某成(宽甸德隆园大酒店厨师长)虚构补偿,侵吞政府动迁补偿款。
事情发生在2020年4月宽甸住建局动迁办来到了宽甸北方山城小区土地征收办进行地上物评估征收工作。后来又由县政府动迁办接手继续评估动迁工作。
动迁办在给李某、郑某成的地上物评估工作中虚构补偿事实如下:七垄土地
每垄地宽0.6米、地长为60米 实际土地面积应为7*0.6*60=252平方米,李某、
郑某成在这块地上栽了紫杉树13趟,每棵株距为的0.18-0.25米,该土地上为了动迁多拿补偿款还扣上了冷棚,如紫杉树高0.8米-1.1米补偿价每棵30元,
冷棚补偿价每平方米70元,树苗实际数量不超过4000棵,他们却报了11200棵,多出了7000多棵,冷棚335.19平方米比土地还多出了83平方米,树苗和土地超出的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仅此一块土地就多领补偿款20多万元。这又是他们在此动迁地块所租土地补偿的冰山一角。
李某、郑某成不仅侵占了政府动迁补偿款,还领取截留了我的动迁补偿款四万余元,利用他们的关系压低我的地上物补偿数量及价格,方便他们谋取更大的利益。
发现这些猫腻后,我第一时间拿着录像照片,实际清点等全部铁证向宽甸县相关动迁监管部门举报,可让我寒心的是,这些部门对李某他们明显非法行为视而不见,刻意包庇反而迅速派人清除地上的苗木,销毁相关证据,试图抹去造假痕迹,让后续的核查工作无从下手。
无奈之下,我于2024年9月27日实名向宽甸纪委举报,经过漫长的等待,宽甸纪委的说法是李某不是在工作中作假,他前期参与了后来已经退出了,认定其不构成违纪违法,这荒唐的逻辑令人发指—难道参与违法犯罪后中途退出就能一笔勾销所有责任吗?
更让人愤怒的是,动迁工作人员作为该地块的直接负责人,是否核实过地上物的数量就直接签字确认,让造假的资料通过审核,可宽甸纪委却说此人没有任何责任,如此判定,法律的威信何在。如果没有公职人员参与,252平方土地又怎能造出335.19平方的冷棚?又怎么栽出 11200棵紫衫树?
我不甘心政府的利益和自己的权益就这么被一群腐败分子侵占,我先后到辽宁省纪委4次,到中央纪委1次,可在宽甸纪委的运作下,我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我想问一下,宽甸纪委明明已经收到了我提供真实证据而故意包庇这些腐败分子,难道法律对他们无用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明明知道这件事有问题,却迟迟不立案对腐败分子百般呵护,这背后到底有多大的保护伞,在为他们的腐败行为遮风挡雨?
宽甸的这次动迁造假事件,完全可以定性为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犯罪,他们盗用政府的名义,只为小集团的一切利益,对百姓肆意压榨,对黑恶刻意保护,宽甸县纪委无非是保护他们的利益集团能继续在宽甸疯狂地作乱,视法律为无物。不处理他们无非是给宽甸县留下一个更大的定时炸弹,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严重的社会矛盾!
今天我将这件事公之于众,就是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希望正义为我发声,更希望上级纪检监察,各部门能正视问题,深入调查宽甸这起动迁腐败案,严查李某、郑某成和涉案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严查相关部门中存在的保护伞,严肃追责不作为,包庇纵容的监管人员。还宽甸一个政务清明的政府,还法律一个正义。
在此,我恳请看到这篇内容的朋友帮忙转发,让更多人看到丹东市宽甸县动迁腐败的真相,让腐败分子无处匿形,让公权力真正回归为人民服务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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