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场看似普通的“手机失窃”邻里纠纷,却在2021年演变成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却又细思极恐的“全家被捕”风波。受害者张某荣声称遭遇了“警匪一家”的荒诞剧情,而最终拿到的刑事判决书,更是让当事人感到绝望——没有袭警,却定了袭警罪;没有证据,却靠“领导指示”定罪。
这究竟是一场真实的治安案件,还是一次权力傲慢下的司法扭曲?本文将根据当事人自述及相关法律文书,还原这起充满争议的案件始末。
一、 离奇的“手机失窃”:邻居、老警察与消失的华为手机
故事的起点,颇具戏剧性。
2021年5月13日,当事人张某荣因腿脚不便拄着双拐在家。据其描述,邻居“小偷”来到他家门口,与随后赶来的薛姓民警热情握手寒暄,称呼其为“老警察”。两人进屋坐在火炕上交谈,张某荣并未在意。
然而,就在薛民警开着警车离开后,张某荣发现放在上衣外兜的华为智能手机不翼而飞。张某荣立刻让母亲用座机给派出所打电话报警。
令人费解的是,薛民警很快带着一名辅警返回,拿着手电筒在屋里院里搜寻,并打开了执法记录仪。张某荣用座机拨打自己的手机,第一次打通了,第二次就被关机了。小偷矢口否认,称“没拿手机”。
更离谱的情节还在后面。民警和小偷三人回到张某荣家院子后,小偷依然坚称没偷。随后,民警又去邻居家调取监控,结果监控密码被忘,第二天再去时,监控内容竟然全部被删除了。
至此,手机下落成谜,案件走向了更加扑朔迷离的方向。
二、 风暴降临:单警出警、便衣抓人与“全家进监狱”
手机丢失后不久,真正的“风暴”来临。
据张某荣自述,大洼治安大队的带着刑警车来到她家,连劝带压将全家人带上警车。整个过程,张某荣声称只有一个民警出警,且未穿警服、未出示逮捕证,甚至不带执法记录仪。
在随后的审讯和关押中,张某荣称遭遇了极其恶劣的对待:
父亲被殴:辅警吴某控制并殴打其父亲,甚至踢打其脖子,连踢带打,导致张某荣父亲重伤到头破血流,后脑勺更是落下了两个血口,结果吴某打到车座子铁架子上,自食恶果导致了手骨折,还扬言“所长让你死你也死”。
张某荣回忆,在被关押期间,治安大队不让她拨打盘锦市110,而是强迫她接受“领导”(治安大队)的问话。在极度恐慌和无助中,张某荣为了自救,曾敲击警车,试图引起注意,但无人理会。
三、 荒诞的判决:没有袭警,却定了袭警罪?
经过一夜的关押和笔录,张某荣和家人最终被送进了看守所。
然而,当张某荣拿到那份(2021)辽1104刑初230号刑事判决书时,她感到了深深的绝望。
判决书中认定的罪名,并非张某荣最初报警的“手机失窃”或“入室盗窃”,而是袭警罪。
根据判决书内容:
被告人:张某奎(张某荣家属)、张某福、张某荣。
指控事实:2021年6月8日21时许,被告人张某奎在唐家镇刘家村东田组1007号门前,因琐事与民警发生冲突,撕扯、推撞民警,致民警受轻微伤。
判决结果:
张某奎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张某福犯袭警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判刑10个月。
张某荣犯袭警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张某荣对此表示强烈不服,她在申诉材料中断言:“我没有袭警罪”、“盘锦定法不是法”、“判决书没有表达我意愿”、“录像都采纳呢(指警方录像),我方证据没采纳”。
四、 核心疑点与“程序正义”的缺失
纵观整个事件,存在诸多令人质疑的疑点:
· 出警程序严重违规:据当事人描述,单人出警、不着警服、不出示证件、不带执法记录仪,严重违反了公安机关办案的基本程序规定。
· “零口供”定罪存疑:张某荣声称全程被动甚至被殴打,但判决书却认定了“撕扯、推撞民警”的事实。在缺乏有效物证和完整执法记录的情况下,这一事实认定依据何在?
· 证据采信双标:张某荣提到自己有手机录像和录音,记录了执法过程,但未被法庭采纳;相反,警方单方面的陈述却成了定案关键。
五、 结语:法治社会不应有“隐形的牢笼”
张某荣的案件,表面上看是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实则暴露了基层执法中可能存在的程序违法、权力滥用、证据采信不公等深层次问题。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基石。如果警察可以不穿警服、不带证件、不出示文书就可以随意抓人、关人、打人;如果法庭可以无视当事人的录像证据、只采信警方的一面之词;如果判决可以在“领导指示”和“人情关系”的干扰下做出,那么法律的尊严将荡然无存。
针对张某荣反映的民警滥用职权、非法侵入住宅、暴力殴打、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毁灭证据、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公安机关出具了《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盘公大信告字[2026]34号),后续内容我们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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