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河南省太康县板桥乡杜店村赵永义的血泪遭遇
我叫赵永义,是河南省太康县板桥镇杜店村村民。2024年夏天,一场灾难彻底打碎了我的平静生活:家门被推、林木被毁、补偿款遭克扣还被殴打,又两次以毁坏庄稼为理由被叫去派出所追责,最痛的是女儿惨遭横祸,被李某政半夜闯入我家,把我女儿拖拉到他村后实行强奸,后又用刀子挖眼睛和进行殴打,导致我女儿全身伤痕累累,两天就永远离开了我。这件事情马上就两年了,却得不到公正处理,这一切让我痛不欲生。
一、违规任命村支书,家门林木遭无端损毁
这一切的开端,始于村里分责任地的时候我不在家,赵某世把我的几分责任地占用了,这些在账面上清清楚楚。去年经过派出所处理,这几分责任地还给我了,在我种了一年多的地之后,李某伟等人为了捉弄我,又让赵某世在地里种上了庄稼。派出所明明把地还给我了,现在又不属于我了,公平何在?派出所的威严和信用何在?
2024年6月板桥镇干部张某亮的到来,他带着几个人走进村里,没有征求任何村民的意见,就指定了一个全村人大多不认识、既不是党员也不是致富能人的李某伟担任村支书。现在想来,这个不合常理的任命,或许就为之后的一系列恶行埋下了隐患。
张某亮带着几个人到了我的村里,让李某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一台挖土机闯进了我的生活。毫无征兆地,我的大门被推倒,我精心栽种多年的风景树、果树,还有那几棵长势喜人的石榴树,全部被无情挖掉连一句解释都没有。
更过分的是,张某亮和李某伟等人并未就此收手。他们又将魔爪伸向了村里的集体林木,把村南、村东一百多亩的树木全部拔掉,然后以极低的价格随意处置。有村民看不下去提出异议,就遭到了太康县派来的一位姓万的“专业强拆领导”的威胁,他扬言道:“谁不让卖,就把谁当村霸叫派出所抓起来关起来!不信你们试试!”
二、补偿款遭克扣还被殴打,求助无门反遭威胁
关于我被毁掉的林木补偿,村外员过来丈量核算后,说价值三万多元。后来经过协商,初步定在了一万八千元。可李某伟却擅自做主,把我的树卖给了他自己的本村人,只肯给我一万五千元。我自然不同意,几经交涉,他才勉强答应给一万六千元。我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等到领钱的时候,他又无故少给了一千元。我拿着钱数了一遍,发现少了之后,立刻去找他理论,可他不仅毫无愧疚之意,反而在大路口当着众多村民的面,打了我一顿。
挨了打的我又气又急,当天就赶往镇政府找书记反映情况。可我刚到镇政府办公室门口,就被张某亮拦住了。他问我找谁,我说明来意后,他不耐烦地说:“你别找书记了,找我就行了!”我当即质问他,“为什么要指定非党员的李某伟当村支书,还有李某伟少给我的一千元的树钱,我那一千元是不是给你了,必须把这一千元还给我。”面对我的质问,张某亮始终避而不答,反而当场给李某伟打了电话。从那以后,李某伟更是恼怒,当我再次找他要那一千元钱时,他在大路口当着所有人的面,恶狠狠地威胁我:“我不欠你钱也不给你钱,再敢给我要,我就暗地里打死你!打死你也没人向着你!你上哪告也告不赢!”之后的日子里,他先后在大街上打了我三次,甚至还闯进我的屋里施暴一次,让我整日活在恐惧之中。
但是他们还倒打一耙,去派出所举报我毁坏别人的庄稼,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什么照片都没有,这纯属是陷害,派出所也没有秉公处理,损坏了我的名誉,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给我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和道歉。
2024年4月有巡视组来巡视河南,我在巡视组刚来河南两天就把相关材料递交上去,想要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但至今杳无音讯,没有回音。
三、女儿惨遭横祸,案件处理尽显不公
如果说之前的遭遇让我备受煎熬,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是将我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2024年7月22日的夜晚,对于我来说,是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噩梦。李楼村的李某政(刚出狱没多久),像一个恶魔一样闯入了我的家中,强行将我的女儿赵某情拖拽到他村后的大路边,对她实施了强奸。施暴之后,他还残忍地用刀子挖我女儿的眼睛,对她进行了疯狂的殴打,导致我女儿全身伤痕累累,奄奄一息。
我发现女儿后,立刻拨打了派出所的电话求助。接电话的是板桥镇派出所所长朱某,他同时还是县人大代表。他在电话里只问了一句,“人死没死”我告诉他:“她脸发白,快不行了!”可他并没有安排警力立刻赶来,只是让我赶紧打120急救电话。120的医护人员赶到后,检查了一下就说已经无药可救,收取了180元费用后就匆匆离开了。随后,朱某让我坐他的车去板桥镇,我想把家门锁上,他却坚决不让。到了板桥,我的口供都还没录完就打断了我,随后朱某说:“刚才县里两个解刨人员给我打电话说,说你女儿的死跟李某政打的无关!是中暑死的”
我当时就懵了,女儿明明是被李某政打得遍体鳞伤才死的,怎么就无关了?我追问他为什么这么说。当时张某亮和李某伟等众多村干部都在场,都听到了朱某说的话。我当即要求见见这两个“解刨人员”,当面问清楚他们是不是真的这么说的,可朱某却一口拒绝了我。作为一名派出所所长,一名县人大代表,他不仅不公正办案,还刻意隐瞒关键信息,不让我了解事情的真相,这让我怎么能接受?
更让我无法容忍的是,朱某在没有任何通知、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竟然擅自把我女儿的尸体拉走进行了解剖!我女儿明明是被打死的,不是被人下药毒死的,他们凭什么私自解剖我的女儿?我无数次追问朱某,我女儿的器官去哪里了,卖给谁了,是谁签字同意解剖的,可他始终对我置之不理,没有给出任何一句解释。
2024年12月30日,县公安局的局长让我去公安局找大队长处理我女儿的事情。我满怀希望地赶了过去,可得到的却是“人跑了”这样一句轻飘飘的答复。我知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凶手终究是要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的。可从女儿去世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这一年多里,我无数次要求见女儿的尸体,要求他们给出司法鉴定书、尸检报告和案件处理结果,可每次都被相关部门拒绝。他们只给过我一份所谓的解剖资料,可我一眼就看出来,那是假的!我曾多次要求重新鉴定,但镇上、县里均未同意,我明明看到解刨材料里面写的我女儿的器官全是淤血,却是因中暑而死,这明显存在蹊跷,但无人回应我的诉求,甚至还威胁我,不让我继续提出合理的诉求。
2025年12月1日,我又把我的材料寄给了中央纪委检察部,也被收录了,到现在我也没有收到任何的回复。
四、卑微的诉求:盼公道昭雪,望法治彰显
泣血恳请,愿公道得申:
作为一名本分耕作的农民,我仅以最卑微的期盼,向党和政府、向上级领导泣诉我的血泪冤屈。我所述字字属实,愿以一切承担法律责任。我之所求,清晰而具体:
(一)还我财产,补我损失
1. 当年因我不在家而少分的责任地,必须依法补足或给予相应赔偿。
2. 被村干部李某伟等人无端损毁、私自变卖的我家林木,应按实际价值获得全额赔偿。
(二)惩处恶行,还我清白
1. 对违规任命非党员李某伟为村支书、并纵容其恶行的镇干部张某亮,必须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2. 对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殴打我、强占财物、并公然威胁“打死你也没人信”的李某伟,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诬告我毁坏庄稼、损害我名誉的行为,必须予以澄清,恢复我的清白。
(三)彻查命案,告慰亡女
1. 我女儿赵某情被李某政强奸、殴打致死的惨案,必须得到彻查,严惩真凶,以告亡灵。
2. 必须追究板桥镇派出所所长朱某(县人大代表)在案件中接警迟缓、处置不当、擅自解剖遗体且至今隐瞒真相、拒不提供尸检报告与鉴定文书等一系列渎职违法行为。
3. 必须依法向我说明:为何未经家属同意擅自解剖我女儿遗体?遗体器官现在何处?并立即向我出示完整的、真实的司法鉴定报告与案件处理结论。
(四)急盼回复
本人就相关事宜,已于事发后多次提交书面材料,并按正常程序提交。然而截止目前,仍未收到任何正式回复或进展通知。根据相关规定与流程时限,该事项本应早已得到正式反馈。现提出正式催促,恳请贵部门立即介入处理,并于近日内将办理情况或明确答复以书面或官方渠道告知本人,以推动此事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期待贵部门的重视与尽快回复。
以上四条,是我用血泪凝聚的泣求。某些基层干部的相互勾结、欺压百姓,已让我家破人亡、冤沉似海。我坚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阳光终将照进黑暗。我恳求上级领导与有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揭开真相,将违法乱纪者绳之以法,还我土地,赔我树木,惩办凶徒与恶吏,给我和我惨死的女儿一个迟来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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