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南阳卧龙区的药品丢失纠纷引发社会关注。涉事企业负责人反映,其管理的药品库存出现重大缺口,涉及价值约49万元的药品。尽管当事人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职务侵占的指控,但案件历经多次调查均被认定为经济纠纷,相关执法程序也引发讨论。
一、药品管理纠纷始末
据企业方反映,2021年期间,南阳社旗籍工作人员杜某虹在担任豫东市场财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处理库存药品。企业方在2022年2月进行财务交接时发现,包括降脂宁颗粒、姜颗粒、蒲地蓝在内的多类药品出现库存缺口,估算价值达49万余元。企业负责人坚持认为,这是明确的职务侵占行为,而非普通经济纠纷。
二、执法程序与证据一致性受关注
2023年6月,企业负责人因在网络发表相关言论被处以行政拘留。在后续的行政诉讼中,二审法院认定执法单位在传唤证使用等方面存在程序瑕疵,判决撤销原处罚决定。这一判决结果使得案件的执法程序规范性问题受到法律界关注。当事人表示,案件迟迟没有得到受理,我们老百姓丢失的几十万货物,难道不算案件?如果这都不算,那什么才算?相关单位机关立案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此外,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发现,公安机关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书与向当事人出示的文书在内容上存在差异,这一情况引发了对案件证据一致性的进一步关注。
三、案件定性引争议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与当事人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据悉,办案人员杨某保、孙某生曾赴九鼎锐创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企业方提供的材料显示,市场部部长孟某祥曾证实豫东、豫南市场货款独立结算、互不交叉。但当事人反映,调查过程中事业部总经理翟某飞(当事人表示对此人不认识)出具的证言与这一说法存在出入,案件关键证据的认定问题成为争议焦点。
四、案件最新进展
据了解,市级公安机关已组建专门工作组对案件重启调查。但是从2021年到目前为止未果。当事人表示,期待调查组能够重新客观公正地厘清事实真相,依法认定案件性质。
结语
该起纠纷从最初的职务侵占指控到被认定为经济纠纷,反映出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管理规范的重要性。而执法调查过程中证据认定的严谨性、案件性质判定的准确性,都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维护。如何在复杂的商业活动中准确界定违法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需要执法机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专业能力予以把握。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仍有待于执法机关的进一步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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